1996年7月31日,“义务兵专用邮票”试点工作期满。鉴于新印制的“义务兵专用邮票”尚未发到军区,为保障广大义务兵免费邮寄信件的需要,从8月1日起驻东北三省的陆、海、空及武警部队暂时恢复使用“义务兵免
在协调方方面面之后,“义务兵专用邮票”于7月份由辽宁省邮电局按照邮电部下达的数量,送交沈阳军区签收;沈阳军区又按机要文件,免费寄到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3省团以上部队,也有一些离军区机关驻地较近的单位便直
1995年8月1日为了改革和完善义务兵通信制度,解放军总参部与邮电部经国务院、中央军委批准发行了义务兵专用票(简称“红军邮”)一枚。从1996年8月1日起,驻东北三省的陆、海、空军及武警部队暂时恢复使
在试点工作稳步进展。沈阳军区试点小组经常下基层,具体帮助部队解决发放、保管等环节中出现的困难,反复强调坚决执行有关规章制度,同时采取一些新的措施,以保证全区试点工作顺利进行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试点工作也
1995年8月1日,邮电部发行“义务兵专用邮票”1套1枚,供驻守在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3省的义务兵试用。这一意在改革军队邮政制度的重大尝试,在部队和集邮界引起极大反响。邮人非常喜欢这枚邮票,相对40多年